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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處:經濟日報)

台版肥咖法案(CRS)準備上路,我國與他國或地區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時程規劃初步分為三批次,第一批次鎖定已和我簽訂租稅協定、且已承諾按CRS自動交換國家。新加坡是第一個和台灣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,且和台灣關係緊密,可望成為第一個和台灣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國家,財政部也全力爭取中。

 

財政部預訂在後(2019)年開始施行,最快在2020年即可與簽妥交換協議的國家展開第一次交換。我國與他國或地區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時程,初步將分為三批,第一批是與我國已簽署租稅協定,且已承諾按CRS自動交換國家的23個國家。第二批次是與我國已簽署租稅協定,尚未承諾按CRS自動交換國家,包括巴拉圭、吉里巴斯、匈牙利、塞內加爾、越南、甘比亞、史瓦濟蘭、泰國、馬其頓等九個國家。

 

至於第三批次則是中國大陸、香港和澳門,主要是因台版肥咖法案(CRS)的法源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6項已將中國大陸、香港和澳門排除在適用範圍,未來將透過修改兩岸關係條例、香港澳門關係條例,授權雙方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。建議海外有新加坡、香港帳戶的台灣人,可以和專業會計師討論規劃,以及早因應CRS之規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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