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我是有美籍身份的台灣人,在台灣和香港都擁有一些未上市公司股權,這部分需要申報給美國國稅局嗎?

 

:不論是居住在海外或美國境內的美籍身份納稅人,只要持有外國公司股權達到10%以上,都需申報5471表格。對於申報5471表格的要求,美國規定有五類人士需申報,簡單來說就是達到10%以上就需在每年的415,連同個人所得稅表一起申報,未按時申報會有美金10,000元罰款,若期限到還未申報,則最高可罰至美金60,000元。

 

5471表格需揭露此外國公司股東資料、外國公司名字、地址、以及轉換成美金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等相關資料。

 

有關於美國人持有外國公司,國稅局對此有許多規定。包括若持有的公司為CFC(受控外國公司),以及CFC中未分配的海外所得Subpart F Income需另行申報美國稅等,均有其申報表格及規則,建議和專業會計師討論,以做好最佳投資規劃及清楚自己的稅務申報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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