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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處:經濟日報)

(一) 公司所得稅: 企業最高稅率由目前的35%降至20%(低於工業化國家平均22.5%的水準),並將公司稅制改為屬地制,逆轉以往跨國公司的稅務倒置和轉移定價等行為,如此一來,美商龐大海外獲利只要一次性繳稅就可匯回美國,由於海外的公司稅普遍比美國高,美國企業未來可能將海外投資轉回美國,以鼓勵企業海外盈餘回流,並使美國企業能更公平與外國企業競爭。

(二)個人所得稅:

  1. 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39.6%降至35%,累進稅率級距簡化為三個: 35%、25%及12%,並可視情況增加第四級距(未明確規定)。
  2. 個人所得稅標準扣除額提高一倍,單身者標準扣除額提高至每年12,000美元,夫妻合併報稅標準扣除額調高至24,000美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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